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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来文
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夏如平 浏览:331次 时间:2021/11/5 8:38:57

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成教中心、各有关单位:

本次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为进一步巩固落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省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会议精神,提出以下工作要求,请各校(园)、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
一、严格校园管理,把好校园进出关。

实行封闭管理,严禁无关人员入校,确需进校的均要佩戴口罩、测体温、查验两码并核实登记;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要测体温;加强对快递员、快递物品等重点人、物核查、登记及消毒管理。

二、严格人员管理,落实报备制度。

密切关注风险地区更新信息,动态排查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风险信息并规范上报;对近期有常州市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执行7天(从到达扬中的第一天算起)健康监测管理;其他风险地区返扬的第一时间上报单位和社区,并按社区管理要求予以落实。

三、严格行程管理,强化日常防控。

非必要不离扬,确有必要离扬的要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;所有人员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,减少聚集性活动。所有出镇江的师生员工,返镇后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(单位);长期往返区域流动的人员,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向单位报备,同时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人群。

附:居家健康监测和健康监测具体要求

1.居家健康监测:个人独住(不得混住),安装门磁,期间不得外出,如果必须外出,应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,报告外出活动的时间、地点和内容等事项,经同意后方可外出,外出需做好个人防护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参加聚集性活动、线下会议,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,不去KTV、歌舞厅、浴室等密闭场所,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。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采样由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按(第1天、第3天、第7天)频次采样。

2.健康监测:健康监测期间,不得上班,减少外出,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72小时内做2次核酸检测(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),做好个人防护(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)到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扬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(代章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14